[][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开招标][设计]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燃气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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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燃气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65040225071600401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燃气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EPC)已由吐鲁番市高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区发改投资〔2025〕19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燃气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改造高昌区新城回民街区、巴格热片区及城区老旧小区内DN110燃气中压管线132000米,改造DN110-160燃气中压管线5100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5100米、庭院管道132000米;改造智慧远控检测阀井、调压箱等监测设备801套,监测设备覆盖燃气管道132000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40225071600401003002
标段(包)名称: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燃气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EPC)
招标范围:改造高昌区新城回民街区、巴格热片区及城区老旧小区内DN110燃气中压管线132000米,改造DN110-160燃气中压管线5100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5100米、庭院管道132000米;改造智慧远控检测阀井、调压箱等监测设备801套,监测设备覆盖燃气管道132000米。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审图取得审图合格证、基坑支护、材料采购、设备、土建施工、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及配合完成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环保、安全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实现施工图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EPC(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专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员。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验收报告的证明文件)。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设计合同)(含EPC设计)。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表或工程验收报告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施工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燃气相关专业)。
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动力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道路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注册类证书(本单位注册)。
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本次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人员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测量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试验员2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2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近1个月(含)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并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备注栏内填写缴纳社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如是外省进疆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原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及注册造价师须是进疆信息报送册内的注册人员)。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投标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形(全国范围内);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围标串标等违法记录(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凡出现上述情形的,本次招标均不予认可,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违反前二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00:00到2025年12月18日10:30
2.获取方式: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s://www.tlfsggzy.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30
2.递交方法:系统上传(https://www.tlfsggzy.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https://www.tlfsggzy.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
2、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 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后附标书内;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5、公告发布的媒介: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监督电话:0995-856101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邮 编: 838000
联 系 人:王熙崇
联系电话:0995-856139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大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3号3楼
联 系 人:杜金龙、张晓敏、孟祥翕
联系电话:1816057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