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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吐鲁番市][拍卖]吐鲁番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36%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距公告截止截止时间剩余

吐鲁番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36%股权项目

公开拍卖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吐鲁番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36%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TLFGGZYCQ2025--031

产权类型

股权

转让起始价

(万元)

1530

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153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1

10:0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11-17

19:00

披露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二、标的信息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艾德莱斯路656号(1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小平

成立时间

2014-1-16

注册资本+币种

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6504200085306816E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保安服务

经营范围

保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吐鲁番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1

2

吐鲁番市保安服务公司

49

内部决议

吐鲁番市高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区国资【2024】7号)及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第二届第53次常务会议纪要(高区政纪【2024】4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新华瑞会审字【2025】056号)(单位:人民币元)

 摘自企业未审财务报表

20251-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7035563.67

3062373.87

2510262.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3197802.11

16836237.30

36361564.81

审计机构名称

新疆华瑞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单位:人民币元)摘自企业未审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4157367.04

2010201.18

1728558.5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344218.93

17521030.36

33823188.57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530

评估基准日

20250731

评估机构

新疆德元立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5319.78

1683.62

3636.16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吐鲁番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6504022568898255W

注册地(住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十四区绿洲中路187号商务综合楼1#704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同意《关于吐鲁番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高区政纪【20244号(批准日期202426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

四、交易信息

交易
条件

转让起始价

(人民币万元)

153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方及相关协议、拍卖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

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0-11 10:00至2025-11-17 19:00

拍卖时间

2025-11-18  11:00

拍卖地点

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lfzw.cn)

企业注册

1. 竞买申请人需要首先在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类型为“交易乙方”,凭账号密码登陆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操作详情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                        

2. 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CA数字认证支持远程在线办理,办理流程、操作手册及联系方式详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目前意向受让方可选择新疆CA或江苏翔晟两家公司办理有关证书,现场领取CA数字证书如遇困难,可联系CA公司邮寄。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报名方式

(一)登录:完成企业信息库注册的意向竞买人,直接登录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lfzw.cn)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lfzw.cn)办事指南-【土地、矿权、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二)报名提交材料。

1.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竞买申请书》(制式);

4)授权委托书(制式);

5)保证金到账凭据;

2.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竞买申请书》(制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授权委托书(制式);

7)保证金到账凭据;

: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4.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11719: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2.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分行

  号:9558833005000017905

  : 102883000022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方式

 

1.公开拍卖转让。

2.增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

竞价程序

1. 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的竞买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如只有1个意向竞买人进行有效报名时,报名期结束时应价即为竞买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期内进行有效报名时,将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5年11月1811:00开始,周期为240秒;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s://ggzy.tlfzw.cn/TPBidder/memberLogin);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所有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附件。

4.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收取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由甲方约定拍卖佣金比例为成交价款的2%,佣金由竞得人100%承担向交易机构支付。

相关信息披露

1.凡参加公开拍卖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参加竞拍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相关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2.本次标的转让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现状、用途及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一次性向结果公示指定账户支付,3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付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五、联系方式

委托方及勘察联系人

名称:吐鲁番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剑萍           联系电话:18097752670

勘察地点:标的现场(吐鲁番市高昌区区域)

拍卖公司

名称: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咨询电话:17609955959

咨询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商务综合楼801办公室。

交易机构

名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健章

电话:0995-8185866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政务服务中心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1011

 

附件:制式模板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应(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应(报)价,即视为接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竞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公告报名期。报名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240秒。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限时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应(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应(报)价,则应(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应(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2)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应(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应(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应(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应(报)价历史中最高应(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应(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应(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应(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应(报)价。没有更高应(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应(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应(报)价结果。应(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6.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应(报)价结果,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平台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8.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应(报)价而出现应(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中止应(报)价活动。中止应(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应(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应(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应(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应(报)价活动的,待影响应(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应(报)价或重新组织应(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应(报)价。继续应(报)价时按暂停应(报)价时的最高应(报)价者及其应(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限时应(报)价期继续组织应(报)价。

2)如继续应(报)价无人应(报)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应(报)价者为应(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9.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