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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拍卖]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换)电基础设施30年经营权公开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距公告截止截止时间剩余

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换)电基础设施

30年经营权公开拍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换)电基础设施30年经营权公开拍卖项目

项目编号

TLFGGZYCQ2025--040

  

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托克逊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交易机构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处置标的项目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方式及竞价期限

1. 公告及报名(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

2025121110:00时始至2025121719:00时止

2.交易方式:公开拍卖(网络拍卖)

3.拍卖开始时间20251218北京时间11:00开始网络拍卖竞价系统登录链接: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tlf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4.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5121110:00时始至2025121719:00时止,如需看现场、请与委托方联系进行现场看样(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委托方联系人及电话:李进18099289658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名称

标的位置

标的数量

起拍价人民币:万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

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电基础设施30年经营权

位于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

本次出让经营权建设项目共涉及53处充电站,共计601个充电桩(1148个充电枪),其中新建直流快充桩163(326个快充枪),新建交流快充桩54(54个慢充枪)。重卡采用分体式直流充电主机,充电终端384(768个快充枪)。分别结合公共停车场、商业办公、各乡镇、物流园、矿区、核心景区等设置。各布点覆盖范围(详情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实地踏勘为准)。

9606.3

1000

100

1.标的名称: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电基础设施30年经营权(不包含已安装充电桩)

2.标的位置:位于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

4.标的概况:本次出让经营权建设项目共涉及53处充电站,共计601个充电桩(1148个充电枪),其中新建直流快充桩163(326个快充枪),新建交流快充桩54(54个慢充枪)。重卡采用分体式直流充电主机,充电终端384(768个快充枪)。分别结合公共停车场、商业办公、各乡镇、物流园、矿区、核心景区等设置。各布点覆盖范围,不包含已安装充电桩:

1)景区节点分布:托克逊县旅游景点规划结合景区内停车场布点:托海公园景区(景区入口停车场)、南湖杏花村景区(景区入口停车场)、怪石山景区景区(景区入口停车场)原野云天草原(景区入口停车场)其他部分车位零散不具规模的景点可在道路两侧可停车空地布置站点。

2)乡镇节点分布:将托克逊县各城镇本次规划考虑各乡镇应至少拥有1-3座一体式直流充电主机,乡镇地区若有停车场且有条件布点充电设施可结合停车场布点,也可结合加油站位置、改造条件建成综合能源站。

(3)城区节点分布: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在有改造条件的小区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针对老旧小区集中的区域,积极在老旧小区周边结合停车场发展公共充电设施。

(4)物流园节点分布:托克逊县物流园规划结合物流园规划停车场布点:核心园区1号停车场、核心园区2号停车场、核心园区3号停车场、中泰能化核心区停车场、伊拉湖园区停车场(东区)、伊拉湖园区停车场(西区)克尔碱镇煤矿路停车场、阿拉惠园区2号停车场(阿拉惠园规划停车场)、圣雄能源停车场、望布火车站停车场1号停车场、望布火车站停车场2号停车场、托克逊站停车场、克尔碱镇煤矿路停车场等在物流园区内建设专用的物流车充电桩,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充电服务。考虑到物流车辆的使用特点和运营时间,优先建设快充,提高充电效率,保障物流配送的正常运行。

(5)矿区节点分布:托克逊县矿区规划结合停车场布点:国能矿区停车场、圣雄矿区停车场、艾维尔沟矿区停车场、艾丁湖矿区(西区)停车场、二道沟煤矿停车场等。在矿区停车场建设大型集中充电站,以直流快充为主,配备16-56个快充。停车场是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慢充可利用车辆夜间停放时间进行长时间充电,降低充电成本:快充桩用于应对突发紧急充电需求。充电站设置智能管理系统,可实时监控充电桩使用情况和车辆充电状态。

最终以实地踏勘数据和签订《有偿授权经营协议》为准

5.标的批准情况依据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换)电基础设施经营权出让的批复》(托政函2025332号);

7.标的权属单位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托克逊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8.标的评估机构:新疆财联晟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评估报告:《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出让经营权涉及的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换)电基础设施30年经营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财联晟华评报字 [2025]1017号),评估结果已在有关部门备案;

10.评估基准日:2025 1115 日;

11.其他资料:可详见委托方提供《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出让经营权涉及的托克逊县公共范围内充(换)电基础设施30年经营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

上述拍卖标的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同意处置,请申请人实地踏勘了解标的详细状况,如未到现场踏勘,参与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质量指标,拍卖标的一经交付即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竞得人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二、对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告中的所列地点及现状仅供竞买人参考,以实际现场展示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审鉴标的。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移交时的质量、数量、规格、使用效果等存在差异而提出反悔。拍卖标的具体位置、经营方式等以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托克逊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供的《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倍增行动方案(2025-2030)》及《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托克逊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偿授权经营协议〉》为准,竞买人可自行向委托人申请领取相关资料。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拍卖资料,对拍卖标的进行自行查验核实(包括请专业人员评估)。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即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全部拍卖文件约定内容条款,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含已知和未知瑕疵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上述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与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有偿授权经营协议》。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按《有偿授权经营协议》约定按时缴纳成交款至指定账户,未按时缴纳成交款,视为违约。

4.竞得人为项目建设运营责任主体,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托克逊县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竞得人为托克逊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除外),负责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运营,涉及的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由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办理。

5.经营期为30年,自《有偿授权经营协议》签订后生效。在有偿授权经营期内,有偿授权经营企业享有本项目设施等各类有形及无形资产的经营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有偿授权经营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及有偿授权经营权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有偿授权经营期内,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偿授权经营协议或合同对项目运营维护进行监管,并按协议约定开展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标准及有偿授权经营企业按协议履行权责;

7.竞得人取得经营权后,托克逊县有关部门依据物价指数变化对充电桩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企业据此相应调整收费价格。在经营期内,运营公司自负盈亏,经营权限届满,公司无偿交回项目经营权。

8.竞得人须自行承担办理经营权后续手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9.其他未尽事宜见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偿授权经营协议》。

四、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拍卖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即为竞得人(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结果公示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底价或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多人网络竞价或单人协议转让(多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最高报价为竞得人,只有一家报名的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人参与方式

 

企业信息

注册

1.竞买申请人需要首先在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类型为“交易乙方”,凭账号密码登陆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操作详情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CA数字认证支持远程在线办理,办理流程、操作手册及联系方式详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目前竞买申请人可选择新疆CA或江苏翔晟两家公司办理有关证书,现场领取CA数字证书如遇困难,可联系CA公司邮寄。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活动不因此停止。

一、系统登录:完成企业信息库注册的意向竞买人,直接登录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tlfsggzy.cn)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tlfsggzy.cn)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单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竞买申请书》(制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授权委托书(制式);

7.保证金到账凭据;

8.交易公司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竞买申请书》(制式);

4.授权委托书(制式);

5.保证金到账凭据;

6.交易公司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1、以上各要件如能提供原件的,均应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以上各要件如为交易公司制式文件,均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4、以上各要件如因未办理而无法提供的,均应提供相关说明。

5、竞买申请人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交纳交易

保证金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121719: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2.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分行

  号: 9558833005000019224                                            

 : 102883000022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买受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价程序

1.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由交易机构在线确认后的竞买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如只有1个意向竞买人进行有效报名时,报名期结束时应价即为竞买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期内进行有效报名时,将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512181100开始,周期为240秒;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tlf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所有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本公告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注: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及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咨询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0726办公室,咨询电话18590551203。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买人应与交易机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前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交易机构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0726办公室(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政务服务中心7楼)。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竞买人竞买人需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在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原途径返回;其他竞买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买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竞买申请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竞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买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买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成交价款或签定《资产出让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超过30日未完成合同成备案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竞买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竞买方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0726办公室(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政务服务中心7楼),联系电话:18590551203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的收取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收取:拍卖佣金为实际成交价款的0.8%,竞得人向交易机构100%支付支付期限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后领取《成交确认书》。

七、其他说明

1.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政务服务中心7楼0726办公室查阅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机构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竞买申请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交易机构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交易机构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tlfsggzy.cn),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申请人具有约束力。竞买申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机构不承担竞买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及现场看样联系人

名称: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托克逊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人:李进      联系电话18099289658 


交易机构

名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健章        联系电话: 18590551203

地址: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0726办公室(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政务服务中心7楼)

拍卖人

名称: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建      联系电话:1362990603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区西北路458号科学大厦第一幢4层2号

本项目竞买申请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由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和委托方共同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竞买申请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若因不了解标的情况而造成无法使用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1211

附件:

制式模板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应(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应(报)价,即视为接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竞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公告报名期。报名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240秒。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限时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应(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应(报)价,则应(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应(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应(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应(报)价结果。应(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6.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应(报)价结果,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8.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应(报)价而出现应(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中止应(报)价活动。中止应(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应(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应(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应(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应(报)价活动的,待影响应(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应(报)价或重新组织应(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应(报)价。继续应(报)价时按暂停应(报)价时的最高应(报)价者及其应(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限时应(报)价期继续组织应(报)价。

2)如继续应(报)价无人应(报)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应(报)价者为应(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9.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