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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距公告截止截止时间剩余

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吐鲁番市高昌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2.项目规模:(1)项目建设内容:在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下游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2)项目建设规模: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总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83650平方米。水平潜流人工湿地I(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58650平方米,其中稳流塘占地面积8650平方米;一级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2950平方米;二级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7050平方米。水平潜流人工湿地I(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再生水输水明渠长 1000 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序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1

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初步设计

15

83.15

本项目尾水湿地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是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无行贿获罪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15日,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到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5日1030分;

   2.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吐鲁番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

吐鲁番市高昌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吐鲁番市示范区艾丁湖路市级机关联合办公楼

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编:

838000

编:

838000

人:

阿力木·买买提

人:

张莉

话:

13909951995

话:

0995-8637000 13699902201

真:

 

真:

 

电子邮件:

95450563@qq.com

电子邮件:

3708822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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